红河州住房公积金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回顾了本年度在缴存、提取、个人住房等方面的主要情况。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通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多项重要事项,包括年度工作报告、年度报告以及归集、使用和增值收益计划。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全力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会计核算。中心内设6个科室,下设14个管理部,在编人员94人。
2023年,上半年的新开户单位净增322家,新开户职工1.77万人;实缴单位5564家,实缴职工22.81万人。同比增长分别为6.14%和1.92%。截至2023年末,缴存总额497.64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1.43%;余额159.73亿元,比上一年增加2.03%。
关于提取情况,该年度共有9.1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47.86亿元资金,其中占当年的93.77%,较上一年度提升10.99个百分点。至2023年底累计提取337.9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6%.
个人住房方面,本地区发放0次28,450万元人民币,并收回34,980万元人民币。累计发放金额达到了411,140万元,而余额为122,090万元,以76,44%占据整个储备。在异地支持方面,有449笔发放总额21417万,并且未出现逾期问题。
在资金运用率方面,该地区实现了76,44%,并没有涉及任何项目或购买国债事宜。此外,对于业务收入与支出,以及增值收益分配的情况也进行了详细说明。
最后,该报告还对个人风险准备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解释,以及对于中低收入群体的支持措施展开讨论,如购建自有住宅面积82,91平方米及以上支持超过80万平方米,同时节约员工购房利息支出22462,57万元人民币。此外,还分析了不同年龄段、中低收入群体以及首次申请者等各类用户的具体数据,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