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出台低空经济政策支持通信导航监视系统等配套项目多项财政补助明确

7月5日,广州市印发的《广州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正式对外公布。 1)支持低空经济总部企业方面 对本市低空经济领域总部企业,根据广州市总部经济政策给予扶持。对于研发制造类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等相应条件可认定为总部企业,每家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并给予总部企业人才户籍、人才绿卡、人才公寓、子女入园入学、办税绿色通道、政务服务、粤港粤澳通行等各方面保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鼓励低空整机研发、制造、运营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方面 对在本市建设的载人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eVTOL)、飞行汽车、通航飞行器、非载人无人机等飞行器整机研发、制造、运营及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5亿—100亿元(不含)的项目,市财政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予以扶持;固定资产投资额达100亿元及以上的重大项目,市财政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予以扶持(不含省级、区级扶持资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3)鼓励重点产业配套项目方面 大力培育低空关键设备、核心零部件、材料研制企业,支持主控芯片、动力系统、飞控系统、通信导航监视系统、机体、航电系统、关键材料,以及无人机反制等制造项目在本市建设。对固定资产投资额5亿—100亿元(不含)的项目,市财政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予以扶持;固定资产投资额达100亿元及以上的重大项目,市财政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予以扶持(不含省级、区级扶持资金)。 4)加大力度培育低空领域优质企业方面 统筹用好省市资金,支持载人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eVTOL)、飞行汽车、无人机整机及配套企业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资金实行免申即享。(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5)加快低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规划建设适应低空飞行器航线需要的枢纽型起降场、垂直起降点、无人机试飞场地、自动值守机库、无人机起降机柜等。鼓励企业参与建设低空智联网,以及航空器起降、备降、停放保障基地和公共测试场地等,为项目审批开通绿色通道。支持有条件的轨道交通站场、码头、公交站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参与低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符合条件的项目支持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超长期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工具,并列入市重点项目绿色通道。(牵头单位: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6)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方面 鼓励本市科研机构及企业聚焦低空产业核心零部件研发制造、软件开发、服务应用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积极承接国家、省重大科技攻关任务。支持龙头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组织实施一批市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立项的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7)鼓励扩大公共服务领域应用方面 发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引导作用,统筹本市农业、林业、环保、应急、自然资源、气象、水利、公安、交通等多个领域的低空飞行服务需求,支持拓展无人驾驶航空器在警航、巡查、执法取证、医疗救助、森林灭火、城市消防、应急救灾、国土测绘、交通指挥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